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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邻居家摄像头“凝视”? 当智能门铃成为千家万户的“门神” 它们的“眼睛”该望向哪里? 4月1日,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正式施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进行全面规范,明确划定了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范围、备案制度及安装禁区。 其中,更是首次为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等设备划定“行为红线”。 那么,在自己家门口到底能不能安装摄像头?怎么安装不违规?已经安装了的怎么办? 在很多人看来,我在自己家门口装摄像头本就属于个人行为,为什么会专门写进法律条例?我们先来看看条例当中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刘为军:根据条例规定,公民基于自身的安全防范的需要,在自己家安装这种图像采集设备是不违规的。但是要注意,安装摄像头并不仅仅是自己的保障,也可能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权益。如果说你的图像采集设备会采集到公共场所的信息,那么对于公共场所信息的使用,就必须遵守这个条例的规定,不能非法使用,对外提供和非法传播。 如果摄像头拍到了邻居的私人空间,会侵犯邻居的隐私权吗?邻居有权要求拆除吗? 27岁的小丽独自居住在长沙某小区的高层住宅楼,因为生活垃圾的堆放问题,和邻居产生过争执。出于独居的自身安全问题考虑,小丽在自家的入户门上安装了智能可视门铃,摄录范围对准了公共电梯井的出入口,门前人员移动或停留都将触发自动拍照录像,所记录的视频、图片等内容将推送到小丽的手机上。小丽在安装摄像头前未征得相关邻居们的同意。不久后被邻居告上了法庭。 近日,湖南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因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引发的邻里纠纷。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松杰:我有一些不愿被别人知道的行为、信息、空间,我有保护这些信息不被别人知晓窥探的权利,这就是隐私权。对于被告而言,每个公民的生活安全保障权利也是法定的,也是要有法律保护的。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拆除安装在入户门前的可视门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已经在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的朋友们来说,如何找到邻里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呢,来看江苏无锡法院审理的案例。 家住无锡某小区的戴先生,因邻居在自己门口安装摄像头,认为摄像头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要求拆除,但邻居仅仅将摄像头移了个位置,但是移位后的摄像头依然可以360°旋转,同样可以拍摄到原告家卧室的情况。因协商不成,戴先生将邻居告上法庭。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戴先生夫妇进出家门及在住宅内的活动信息,与人身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权益,应当受法律保护。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主动进行了整改,给摄像头加装了挡板。 自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一旦“越界”,就可能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时,怎么安装才合法合规呢? 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安装前,提前沟通:最好征得邻居的同意或进行善意提醒,避免误会和矛盾。 安装时,注意角度:要精心选择摄像头安装位置,并调整拍摄角度,可以通过在摄像头周边安装挡板等方式,确保拍摄范围只覆盖自家门口必要区域,避免涉及邻居住宅内部、窗户、仅供邻居通行的通道等私人空间,同时,尽量关闭自动追踪、录音等功能。 安装后,严管数据:对摄像头拍摄存储的视频图像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不得非法对外提供和公开传播。 如果邻居,也就是公共区域的相关利害关系人,不同意你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又该怎么办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松杰:如果对方不同意,那需要调整摄像头安装的位置,使摄像头尽量只采集到自己家人的出行信息。比如说录音,晚上夜间红外线的功能尽量关闭。不能侵害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隐私信息,包括出行、会客、时间、日期、声音等等。 法官提示,安装摄像头的业主需要留存摄像头覆盖区域示意图及调整记录,以证明安装时已规避他人隐私。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松杰:安装的时候尽到了相关的义务,安装的时候角度怎么调整的、功能有哪些,录像范围是不是涉及了其他人的公共区域、出行信息。把这些证据保存好,如果产生纠纷,这个可以自证。如果安装的时候考虑到了对邻居相关隐私权的保护,没有侵权,那么可以举证证明。
“门神”守家 也要守住“眼界” 法律法规已经跟进现实 每个人更要自觉自律 调整好自家门口摄像头的视角 别再有意无意间成为偷窥邻居的“狗仔队”
来源:厦门网综合央视新闻、广东普法、北京晚报、网友评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