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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推荐申报:第九批福清市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大姐姐 发表于 2025-3-7 08: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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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 《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福清市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推荐条件

1. 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完整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2. 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3. 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必须具备执业资格的特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5. 从业年限不少于 8 年; 

6.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推荐重点 

1. 第一批至第八批尚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2.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巳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3. 每个项目保 护单位增补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人,拟增补的项目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即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 目前在相关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 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与管理、经营、传播等不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工作和活动的公务人员和研究人员; 

4. 群体性较强(如民俗类),目前难以确定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材料

申报内容 

1. 推荐表:被推荐人必须如实填写《福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2. 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无犯罪证明:一式两份; 

3. 信用承诺书:认真阅读信用承诺书,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按手印、盖章。 

4. 原有非遗项目补增传承人应提交巳正式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一式两份; 

5. 推荐表电子文本; 

6. 申报片,能体现申请人技艺水平的音像资料 (5分钟以内,MP4格式, 分辨率不低于1080p) ; 

7. 其他材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成就的相关文书的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8.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 

1. 非遗保护中心应对申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筛选、论证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 

2. 各镇街推荐的申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经主要领导审核后, 向我局报送。 

(二)申报材料 

1.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见附件 1 ) 。 

2.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 2 ) 。 

3. 信用承诺书( 见附件 4 ) 。 

(三)材料审核 

福清市文化馆(福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提交的 推荐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 改。材料审核从 2025 年 4 月 25 日开 始, 提交补充修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 在此期间内未完成修 改或修 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四)提交正式文件 

审核通过后 ,各项目将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一律以 A4 纸印制, 一式 5 份(原件 );电子文本 ( Word格式)、文本上所粘贴的照片 ( JPG 格式)、项目申报视频需拷 贝在U 盘中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各镇街要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 织申报推荐,确保申请人的代表性。
 2. 各镇街要按照规定的申报程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 认真组织好筛选、论证、评审和申报材料的审核。 
3. 各镇街要审慎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坚决破除论资排辈观念。代表性传承人应当身体健康,积极履行传承义务。热心公益事业, 在对台、对外交流中有突出成效的可优先推荐。 
4. 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应向申请人详细告知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五、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镇街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 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福清市文化馆(福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福清市文化馆     邮编:350300 

联系人:何凡               联系电话: 85222592


附件:
1.福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2.福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docx
3.福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docx
4.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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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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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百合花 | 来自山东
保护非遗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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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krs :
2025-3-9 01:15 来自莫桑比克 回复
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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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7 10:59:1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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