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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状元 黄定(原来是永泰县一都人):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 年)壬辰科状元。字泰之,号龙屿,晚号巩溪居士,出生于福州永福县一都龙屿村(今福清市一都镇)。他针对南宋时的危局,在策问中直言建议皇上,深受孝宗赞赏。著有《凤城词》1 卷、《文集》2 卷等。 林石(特奏状元):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 年)丙戌科恩科(即特奏)文状元。字显良,福清苍下(今龙江街道苍霞村)人。 王宗合(特奏状元):生于 1208 年,字遇父,是福清上迳镇人。他原籍浙江绍兴,因遭家变,自幼失怙,7 岁时随兄携母避难福清,寓居灵德里迳江境(今上迳镇)。后家道困顿,被王守愚收为义子。他勤奋好学,17 岁时在宋宝庆元年(1225 年)赴乡试一举成名。宋嘉熙二年(1238 年),王宗合参加特奏名考试,被授予特奏第一名,即特奏名状元。 相关记载:《三山志》载 “文举特奏,王宗合,状元”。《八闽通志》载 “嘉熙二年戊戌科,特奏名第一人,王宗合,贯绍兴,居福清”,另在 “福清县坊市” 载 “状元坊,在灵德里迳(迳)江,宋时为王宗合特魁立”。《福清县志续略》也载有 “嘉熙二年戊戌科特奏名,王宗合,字遇父,迳(迳)江人,第一人,太常博士”。王宗合为感念王守愚的育养之恩,自字 “遇父”,并将 “特魁” 匾额悬于今音西街道瑶峰村王氏祖厅上。
翁正春和林鸿年都是历史上有名的状元,但是他们都只是祖籍福清。 翁正春(1553-1626 年),初名允桩,字克生,后字兆震,号青阳,侯官(今福州)人,祖籍福清。万历七年(1579 年)举人,任延平府教授,转龙溪教谕。 万历二十年(1592 年),翁正春考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 林鸿年(1804-1886 年),字勿村,福建侯官(今福州)人,祖籍福清。 25 岁中举人,道光十六年(1836 年)赴会试,摘得丙申恩科状元,是福建省清朝时期第一个状元,授翰林院修撰。
特奏状元和通常所说的状元主要有以下区别: 选拔方式特奏状元:特奏状元是通过特奏名制度产生的。特奏名是针对多次参加科举考试却落榜,且达到一定年龄和举数的考生,朝廷允许他们登记造册,附试后赐予进士出身,在特奏名考试中获得第一名的即为特奏状元。
状元:一般指正奏名状元,是在正常的科举考试中,通过层层选拔,在殿试中取得第一名的考生。考试难度与竞争程度特奏状元:特奏名考试的试题相对简单,阅卷也相对宽松,主要是朝廷给予落第士子的一种恩典,侧重于对屡试不第者的笼络,只要具有特奏名资格基本都不会落选。
状元:正奏名的科举考试竞争极为激烈,需要考生在乡试、会试、殿试等一系列考试中脱颖而出,对考生的学识、才华、能力等各方面要求极高,所考内容全面且难度较大。社会认可度与仕途前景特奏状元:社会对特奏状元的认可度相对较低,虽然也是状元,但因是特奏名出身,在人们眼中并非是通过最严格、正规的途径获得的功名。在授官上,特奏名录取的官员一般官职较低,多为闲散职位,仕途发展的空间和机会相对有限。
状元:正奏名状元社会认可度极高,是整个社会的焦点和荣耀,被视为才华和智慧的象征。在仕途上,状元通常会受到朝廷的高度重视,起点较高,往往会被授予重要的官职,有更广阔的晋升空间和更好的发展前景。
武状元: 林㟽是福清东门外瑞亭村人,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 年)中甲辰武科状元。他曾任两广柳、梧、潮三州知州,为官公正廉洁,著有《永阳志》三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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